关于开展2022年度攀枝花市党校(行政学院)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科发布时间:2022-10-12访问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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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党校,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就2022年度我市党校(行政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及有关干部培训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校姓党,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严谨治学、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
2.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3.如有下列情况,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①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③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有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④在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负有专业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并受到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助教(助理讲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试用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②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且试用期满。
2.讲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助教(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4年及以上。
②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任助教(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
③取得博士学位且试用期满。
(三)教学科研要求
1.助教(助理讲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公开刊物或县处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理论文章1篇。
②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申报人员撰写咨政建议且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或者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申报人员撰写咨政建议且得到县区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
③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讲授专题讲稿1篇(附该讲稿讲授班次说明且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
2.讲师教学要求:
至少承担2个专题教学任务,每年平均授课课时30个及以上,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良好。
3.讲师科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公开刊物发表理论文章2篇。
②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申报人员撰写咨政建议且得到市委常委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或者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申报人员撰写咨政建议且得到县委常委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
③在县处级以上内部刊物独著理论文章2篇。
④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讲授专题讲稿2篇(附该讲稿讲授班次说明且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①任现职期间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
②任现职期间参加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三、高级职称评审
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川党职改办〔2022〕3号)和《关于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川党职改办〔2022〕4号)开展。
四、申报材料
(一)初级职称评审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表》(附件1);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表;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写明申报人员简历(含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和年限、申报专业、主要业绩、科研成果、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业绩公示结果等情况,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科研咨政成果目录一览表》(附件2)、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和论文打印稿);
5.《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一览表》(附件3)、专题教学课件、专题讲稿;
6.教学科研咨政成果获奖证明;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盖章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9份。
(二)中级职称评审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表》(附件1);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写明申报人员简历(含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和年限、申报专业、主要业绩、科研成果、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业绩公示结果等情况,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科研咨政成果目录一览表》(附件2)、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和论文打印稿);
5.《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一览表》(附件3)、专题教学课件、专题讲稿;
6.教学科研咨政成果获奖证明;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初级专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盖章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9份
(三)职称确认提供以下材料:
1.《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4)
2.诚信承诺书(可使用附件1中承诺书);
3.个人申请、专业技术总结、年度考核表;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写明申报人员简历(含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和年限、申报专业、主要业绩、科研成果、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业绩公示结果等情况,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原职称批准文件、资格证书及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盖章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9份
五、申报要求
(一)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企事业单位、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科室为主体进行申报。需委托评审的向中评委提交委托书。
(二)申报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与现任专业技术职称一致。评审条件涉及的业绩成果、工作量、证书等,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申报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证书等材料的取得时间,一律为2022年10月16日之前。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推荐。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须规范装入档案袋,形成目录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审。
(五)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企事业单位、市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且同意推荐评审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表加盖公章。
(六)党校教师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县(区)属及以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审查同意;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审查同意。
(七)党校教师职称确认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确认。东区、西区、仁和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确认初级职称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申请确认中级职称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米易县和盐边县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确认初级、中级职称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确认初级职称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即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申请确认中级职称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
六、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2年10月16日前,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办公楼507室
联系人:市委党校 曹艳 李新月
联系电话:0812-3364476
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 攀枝花行政学院
2022年10月8日
附件2、3 任现职以来科研咨政成果、教学工作量一览表.xls
文章作者:dxzzrsk